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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出台“十条措施” 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2022-05-27 09:41:23 四川经济日报

5月25日,记者从自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获悉,为推动自贡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自贡市制定支持企业发展“十条措施”。

支持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自贡市产业发展布局规划,且固定资产投入达到500万元(含)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新增中长期贷款,给予不超过银行最新一期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0%、最高200万元贴息。

支持数字化转型。对获评国家级、省级工业互联网应用试点示范的企业,一次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通过国家AA级、AAA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且取得证书的制造业企业,一次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15万元奖励。

支持发展服务型制造。对新通过国家级和省级工业设计园区(基地)、工业设计公共服务台、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企业、工业设计研究院等工业设计载体台和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台),一次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20万元奖励。

探索组建市级产业基金。发挥政府产业基金的引导作用,引导各类资本向自贡市制造业重点企业聚集。

加快培育制造业优质企业。对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一次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同一企业获得多项认定的,按奖励额最高的一项执行。

鼓励企业上台阶。对“个转企”企业给予1万元奖励。对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2000万元的工业企业给予第一年5万元、第二年3万元奖励。对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5亿元、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工业企业,一次给予企业核心团队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奖励。

鼓励企业加强质量建设。对新认定为“全国质量标杆”“四川省质量标杆”的企业,一次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

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对使用自贡市企业生产且获认定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企业,按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金额的5%,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补助。

引导制造业绿色发展。对新创建为国家、省级绿色工业园区的,一次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新创建为国家、省级绿色工厂的,一次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新创建为省级节水型企业的,一次给予20万元奖励。对新创建为国家、省级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单位的,一次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

大力培育产业集群。按照“一园一主业”原则,支持各区县围绕节能环保、新材料、清洁能源装备科学编制产业规划,加快培育产业集群,对全市排名前三的园区,一次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同等条件下,支持现有企业新上项目享受招商引资扶持政策。

(记者 陈家明)

标签: 自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自贡市制造业 省级绿色工业园区 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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