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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川法院金融调解中心为困境中的企业争取“生机”

2022-04-25 13:32:01 南通网

本网讯 某企业受疫情影响经营遇到困难,因为还不上贷款被银行告到法院,不仅面临30多万元的律师费,还可能会被拍卖房产。记者昨天从崇川法院了解到,设立在该院的南通市银行业保险业金融纠纷调解中心,成功将这起官司化解于诉前,在保障金融秩序的同时,也为困境中的企业争取到了“生机”。  2019年,南通市某机械公司因经营需要,向苏州某商业银行借款1400万元,借款期限1年,并提供房屋作为抵押。银行按约放款后,该公司仅归还本金200万元及相应利息,余款未能按约归还。银行将该公司起诉至崇川法院,要求其偿还贷款并对抵押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同时主张律师费35万余元。  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崇川法院金融纠纷调解员华皓、陈杰依法组织调解。一开始,银行坚持申请法院拍卖或变卖抵押物实现其担保物权,而涉案公司则表示目前只是暂时资金周转困难,希望银行给予一定时间让公司筹措资金还款。同时,双方对逾期利息、罚息也存较大分歧,特别是对于30多万元的律师费。被告公司表示,因受疫情影响,经营相较过往存在一定困难,这笔律师费对企业无异于雪上加霜。  调解员根据双方争议的焦点,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工作,并对双方存在的疑惑一一进行释法说理,根据双方的要求不断对调解方案进行调整,力求在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发展的情况下解决双方矛盾。在调解员耐心、细致调解下,银行方面充分考虑该公司实际困难,给出该公司还款弹性空间,最终双方对欠款金额及还款期限达成一致意见,律师费亦降低至45000元,双方当场签订调解协议。  近年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量居高不下。2021年11月,崇川法院与南通市银保监局共同设立南通市银行业保险业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对金融案件进行诉前调解,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产生了良好的示范效应,同时也节约了司法资源、减轻了当事人诉累。中心设在崇川法院,目前有常驻调解员2名,自成立以来已受理案件108件,调成95件,调解成功率88%。  通讯员 黄亮 记者 王玮丽

标签: 商业银行 还款期限 银行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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