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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施行政府采购质疑处置报备新规

2022-03-24 09:44:57 南通网

南通网讯 (记者龚秋瑾)为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市财政局日前印发《关于开展政府采购质疑处置报备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切实保护政府采购活动主体的合法权益,努力促进政府采购项目的顺利实施。

“政府采购质疑处置情况向财政报备,目的是促进采购单位依法做好质疑答复工作,将异常矛盾争议化解在质疑阶段,规避和防范不应发生的投诉,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通知》规定,采购人应在依法答复质疑前至少1个工作日内,将质疑及拟答复意见报备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根据情况适度给予提示提醒。

值得关注的是,《通知》中将质疑处理流程进一步细化,制定了《政府采购质疑处理流程细化表》,对质疑提出、审查、受理、处理决定和档案处理等质疑处理的全流程进行规范,尤其在审查环节对时效性、质疑人主体资格、真实性等方面进行提醒。相关负责人表示,采购人可根据细化表处理质疑,强化质疑受理审查、沟通化解、法规审核等工作,提高质疑答复办理质量,有效规避和防范法律风险。

采购人是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责任主体,也是制定采购需求、组织质疑答复等采购环节的执行主体。针对质疑处置情况的报备,采购人消极应对怎么办?《通知》作出明确规定,质疑处置情况的报备,由采购人负责。对拒不履行质疑报备手续,或答复内容敷衍塞责、答非所问,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且不能作出合理说明,导致供应商投诉的,财政将严肃处理,并将有关事项列入市级机关年度综合绩效考核扣分要素。

标签: 政府采购 市财政局 根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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