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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4项举措降低严重失信主体数量

2022-03-16 09:23:26 南通网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南通市2022“营商环境提升年”实施意见》,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印发《南通市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记者昨天从市发改委(信用办)了解到,各地各部门将综合运用教育督促、信用修复、失信约束等举措,全面降低全市严重失信主体数量,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力争到2022年底,严重失信主体占全市注册企业数量比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实施方案》提出4项主要措施:调查摸底,实施清单管理;退出一批,分类实施治理;帮扶一批,提升修复力度;惩戒一批,依法依规约束。我市将分地区、分部门、分类别、分状态建立基础台账和数据清单,重点加强对吊销、注销、迁出、停业、失联、清算、破产等企业状态确认,进一步梳理退出、帮扶和约束三类企业主体,建立专项治理清单。

《实施方案》明确,我市将对注销、迁出本市(注明迁入地)、清算、破产等失信行为主体,单个主体的所有处罚信息均已满公示期的市场主体,退出清单管理;督促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的被吊销企业依法依规办理注销登记;组织对符合条件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启动破产程序,进入破产程序后退出清单管理;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按照有关规定加紧实施退出;加强对受行政处罚主体的信用修复指导,做到“应退出、尽退出”。

信用修复方面,市相关部门将提供线上线下办理信用修复便利条件;开展信用警示和约谈,组织并督促企业参加市信用办组织的信用修复公益培训班等。问题突出的重点企业所在地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对严重失信主体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加快退出治理清单。

同时,各地各部门将加强对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依托市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市场监管系统等,依法依规实施共享,做到“应共享、必共享”;通过市政务信息共享平台订阅市大数据管理局推送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依法依规开展惩戒约束等工作。

标签: 实施方案 突出问题 专项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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